基本信息
标准名称: | 管式电除雾器 |
中标分类: | 机械 >> 通用机械与设备 >> 环境保护设备 |
发布部门: | 机械部环境保护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|
发布日期: | 1997-04-15 |
实施日期: | 1998-01-01 |
首发日期: | 1900-01-01 |
作废日期: | 2011-08-15 |
归口单位: | 机械部环境保护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|
出版日期: | 1900-01-01 |
页数: | 7 页 |
批文号: | 机械科[1997]280号 |
适用范围
JB/T 8535-1997 本标准规定了管式电除雾器的结构型式和基本参数,技术要求,试验方法,包装、运输及贮存。 本标准适用于下列范围: a)处理气量不大于5×104m3/h(标准状态); b)工作温度不大于45℃; c)工作压力-73×102~0Pa; d)环境温度-30℃~40℃,相对湿度为100%的硫酸生产用管式电险雾器。 本标准不适用于处理易燃易爆烟气(对易燃易爆烟气应进行特殊处理)。 当设计的工况条件超过本标准适用范围时,其质量指标应在产品的技术文件(如技术协议书)中具体规定。
前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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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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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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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属分类: 机械 通用机械与设备 环境保护设备